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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分手快樂】試用期Quit工攻略

2021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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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轉工,許多人都會有點不安踏上新旅途。一來轉換了新的工作環境要重新適應,二來新工作又未必完全合乎自己心水,有的甚至會在試用期之內「走為上着」。



走?不走?

會選擇在試用期內「走夾唔唞」,通常有三大原因:一是有更好的 offer;二是新工作的人工或職能不合預期;三是發覺這是一份「伏工」。假如是原因一,相信沒甚麼懸念,畢竟有更好的出路,離開也是人之常情,加上試用期還未過,與公司更難談得上有任何感情。但假如是後兩者的原因的話,去留便是一個頗值得考慮的問題。


如果是人工或職能不合預期,大概最初也只是「騎牛搵馬」。也有可能是見工時對方「口講一套,做就另一套」,正式上班才發現無法讓你發揮所長,或是需要負責原本沒提及的事務。如果發現那是「伏工」,「伏位」通常是經常加班、薪酬福利細節太吝嗇、人事太複雜等。



先給自己適應期

這時筆者建議可以先留下來一、兩個星期,再作打算。職場終究是頗為現實的場地,假如你真的急需用錢,那麼這一兩個星期便是你給自己的適應期。後續的去留可以主要考慮兩個因素:一是自身經濟狀況,二是現職是否對自己將來的發展有所幫助。這段時間你要幻想上班的痛苦會持續半年甚至一年之久,以此測試自己是否「頂得順」。若然過了適應期之後,仍然覺得這份工作的「伏」勝過人工帶來的誘惑,或是對將來的前途沒有任何幫助,那麼便應該趁早離開。



試用期繼續見工?

無論你是決定要走,還是想「做住先」,你也可能會趁着未辭職期間「騎牛搵馬」。記得這時候要精挑細選潛在的工作機會,因為如果試用期間經常請假去見工,萬一你最終決定繼續留在現職,上司有可能對你存有壞印象。建議在電話約面試階段時,可以向對方問得更仔細一些,例如薪金是否可達預期等等,確定待遇比現職更好,才答應面試新工作崗位。



「要走就要走,要夠膽講出口」

假如真的決定要辭職,別怕不好意思。職場講求合約精神,只要給予足夠的通知期便可以離開。正常來說,試用期首月內無需通知期,也就是辭職後可以即時離開。因此很多人都會選擇在午膳前或當日放工前請辭,一來方便即時離開,二來計算人工時方便當作半日或全日計算。老闆和上司或許會挽留一下你,或者問問有甚麼不妥的地方。如果不想糾纏太多,簡單交代覺得不適合自己就可以。當然你也可以點出工作上的實際問題,也許可以幫助到下一位入職的人改善待遇呢。


最後別忘記要問清楚薪金如何計算(例如每日人工是月薪除以當月日數,還是工作日數),以及如何發放(銀行轉帳還是拿支票),事先問個明白可避免屆時與自己估算有出入,造成雙方誤會。


決定裸辭?你精神和物質上準備好未?

應該裸辭還是「騎牛搵馬」?


牛頭角青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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